台中第三警分局立德所巡佐張永典、警員王柏皓巡邏接獲報案,宋男表示因機車置物箱已滿,才將安全帽放在機車座墊上,不料要牽車時卻發現帽子不見了,而且因為沒有其他備用安全帽,他也不敢無帽騎車,只好報案求助。
警方調閱監視器釐清,發現57歲余男路過時將放置在變電箱的安全帽拾走,遂聯繫清潔隊,余男隨後便將安全帽送至派出所,宋男知道安全帽完好無缺,且余男還將它細心包妥,開心的向余男跟警方道謝。
警方提醒,許多民眾常因貪圖一時方便,將手機、錢包等貴重物品隨手放入衣物口袋或機車前方置物箱,亦或將安全帽掛在後照鏡上、擱置於坐墊上,雖然取用便利,卻容易在過程中不慎遺失。為避免造成生活不便或財物損失,建議民眾外出時應妥善保管個人物品,將物品放置於不易掉落或遭竊的位置,養成良好習慣,才能確保財物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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