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王男」因與父親爭執而改姓,後懺悔決定改回父姓,法院二審認為從姓不利於其人格發展,終裁定允許他改回「簡」姓,成為確定判決。
重點整理如下:
- 「王男」因與父親爭執,衝動下將姓氏從「簡」改成母姓「王」。
- 依《民法》規定,成年子女變更姓氏有一次限制,正影響「王男」的請求。
- 二審法院認定若從姓不利於人格發展,可以「為子女利益」申請變更姓氏。
- 合議庭認為「王男」改回原姓符合其人格利益及避免情感困擾,並允許改回「簡」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