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9日新北市78歲翁開車行經三峽區北大國小前衝撞車輛及過馬路的學生,造成3死12輕重傷;隔天台南38歲男子駕車在玉井區衝撞行走路邊6旬夫妻,造成夫死妻重傷;23日台北市又有1名78歲開車行經重慶南路、衡陽路口,闖紅燈衝撞人群及車輛,造成8人輕重傷。3起事故令行人過馬路有如驚弓之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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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5日台中市也差點發生轎車衝撞行人的事故,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2名女性在潭子區勝利一街、勝利路口過馬路,當時行人穿越道方向為綠燈,2人過馬路時突然看到左前方有1輛轎車要左轉,不但沒有減速還加速,嚇得2人立即往前快跑,差點被車子撞到。
2人回頭來怒瞪轎車駕駛,但車子沒停下來,駕駛也沒有任何示意,就直接開車離去。民眾將畫面PO網,還下標題「反正我就這樣開,閃不閃你自己決定」、「一定是A柱的錯」,網友怒批「轉彎還加速 再加一條蓄意殺人罪」、「這種寶就是一綠燈就急著搶快左轉的」。
台中市大雅警分局表示,此事發生在5月25日12時56分許,該汽車於行駛過程中有「汽車未禮讓行人」之行為,該駕駛行經有行人穿越道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已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之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六6000元以下罰鍰,後續將依法予以告發。
大雅分局呼籲,行人應使用行人穿越道,駕駛行經路口時則應減速慢行、主動禮讓,共同營造安全的交通環境。警方將持續強化執法,期望透過宣導與取締並行,提高用路人守法觀念,確保行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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