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新竹分署表示,苗栗縣一名洪姓男子,於109年至111年間因經營雕塑藝品營業,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該期間之銷貨額累計1972元萬餘元漏未開立發票,經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核定總欠逾250萬元稅款。該核稅處分送達後,洪男置之不理,由苗栗分局遂移送新竹分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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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分署自112年收案後,洪姓男子對於當初買賣藝術品資金流向,僅是輕描淡寫未具體說明,而且託言無力清償,也無法分期繳納,還表示親人也沒有能力協助處理,經執行官積極調查洪姓男子財產流向,發現洪姓男子有6筆皆破千萬的現金進出,無法合理交代原由,經執行官曉諭如果無法合理說明,恐已構成隱匿處分財產等管收事由。

洪姓男子至此,始承諾將會儘速處理本件欠稅案件,承辦執行官並告知,如果避不處理,亦會向法院聲請管收。最後,洪姓男子深感避無可退,火速地在執行官指定期日內繳清所有欠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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