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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妻與工程師尪於2019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2010年人妻在父親開的公司中任職時,認識該名已婚男同事,2人關係變得曖昧,男同事不僅送人妻刻有名字的戒指,還會幫忙人妻買衛生棉,人妻也回送鑰匙圈給他。

由於2人在公司互動相當曖昧,同事之間也議論紛紛,人妻的姊姊、母親告誡2人要注意男女分際,工程師人夫也察覺有異。2023年某日晚間,人夫值夜班時刻意請假返家,意外撞見妻子將內衣褲丟在一旁,身上僅穿外出衣服,男同事則躲在陽台,人夫當場氣炸,通知妻子全家人到場,並將男同事的妻子也找來。

人妻的家人氣得當場痛罵「一個這麼好的丈夫,妳不懂珍惜,妳在外面跟人家偷吃」,男同事則坦承「我…我知道啦,這我來這邊就錯了」,並且承認已發生3次。男同事的妻子也痛罵老公「我是說你老闆對你應該不錯,你不要去碰人家的太太,我是不是跟你說過了,我發現的時候,是不是警告過你了!」

雖然當下雙方自知有錯,但事後卻反駁說,只是人妻運勢不順、犯小人,因此贈送了一枚尾戒,單純朋友關係。人妻收下後認為不妥,因此便將戒指退還。而購買衛生棉一事,則辯稱只是同事情誼,委託男同事購買。對於在人妻家偷情一事,2人都辯稱只是「吃宵夜聊天」,沒有發生不倫的關係,僅承認吃宵夜這件事有錯,人妻也否認沒穿內衣褲。

對於2人的說法,高雄地院法官不予採信,但因無證據顯示人妻與男同事有牽手、擁抱、親吻及性行為等親密舉動,因此判2人連帶賠償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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