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衛生局表示,依據《醫師法》第25條,醫師經判刑確定後,得由事件發生地或執業地衛生局進行醫師懲戒委員會,目前該醫師已於5月12日自桃園一家婦產科辦理離職,目前已未執業於桃園市,爰已協請台北市衛生局辦理後續醫師懲戒,衛生局亦要求院方應適切安排後續產婦及病患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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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21年一名女子清晨因腹痛掛急診,住院後被檢查是性行為中發生黃體破裂,翌日由一名黃姓住院醫師內診時,以進行「性反應測試」為由,竟以指侵得逞。

事後,黃姓醫師以第一次內診「沒有做到高潮」為由,想再來一次,她明確表達對剛才那個測試感到不舒服而拒絕第二次,該名醫師才頻頻道歉要求她不要「亂講」,甚至幫她訂晚餐,讓她察覺不對勁,委由男友報警。日前由台北地院依趁機性交罪判處3年徒刑。

但有網友爆料,該名黃姓醫師已經不是台大住院醫師,而是有執照的婦產科醫師,且在桃園某家婦產科執業,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後已在昨天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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