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說,經專家鑑定,這條鱷魚為眼鏡凱門鱷,體長約150公分,現已先安置。

農業局提醒民眾,若發現不明野生動物,應避免靠近,並儘速通報119或1999市民專線,由專業單位協助處理,以確保人畜安全。
鱷魚逛大街,飼主可能會開罰嗎?農業局說,動物保護法第20條「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第31條第1項第9款飼主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使寵物無七歲以上人伴同,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鱷魚之飼主郭先生今日下午已至動保處完成訪談筆錄,並將鱷魚領回,據飼主表示,該鱷魚是他飼養在澄觀路工廠內,已飼養二年多,原本今天要送回鄉下,所以昨日從大圓桶內移出,結果不愼走失。
農業處說,依據動物保護法第 20 條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違反者將開罰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動保處將依據動物保護法開罰。
高雄街頭出現鱷魚,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說遠遠看到「一個皮包在路上爬」、「還以為我眼花了,結果真的是鱷魚」、「仁武是寶地,什麼都有」、「誰家的鱷魚逃家了,快來認領!」也有人幽默表示「鱷魚出門看日出」、「比貓還會跑出門」。

高雄男子自撞路邊停放車輛!查出酒駕立即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