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男2019年間在創意私房網站上取得當時尚未成年的被害少女個資,透過IG和少女聯繫上後,對少女誆稱依指定姿勢拍攝裸體照片、影片可賺取金錢,拍攝完成後會以超商點對點方式寄送現金袋給她等話術,讓少女受騙上鉤,將自拍裸露胸部及下體的猥褻性影像傳送給周男,隨後卻遭周男封鎖帳號,也沒有如期獲得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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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周男食髓知味,兩年後竟以相同手法,2021年3月間再次以IG與少女聯繫,並脅迫使少女自拍性影像,更出言恫稱「不過你同學跟老師的資訊我都還留著」、「不知道如果你同學朋友都看過妳身體...」、「妳男友會不會跟你分手」、「網路應該還有很多人有興趣」,但最後少女並沒有上當,選擇報警讓整起事件曝光。
一審經士林地院審理,認為周男以詐術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7年6月;又犯以脅迫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
案經上訴,高院審理後今撤銷原審判決,認為少女先前同意拍攝性影像,背後動機為了賺取金錢,少女雖然受騙,但周男並沒有以「恐嚇性質之詐術」,致使少女違反本人意願。
此外,周男在高院審理期間坦承全部犯行,與少女也達成和解,少女亦表明原諒周男並同意從輕量刑,顯見周男盡力彌補他所造成的損害,酌減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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