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貞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歡迎同行大膽評論她的案件,把專業展現出來給大家看,不要在那邊玩擦邊球。她指出,自己整份狀紙加上證據共119頁,告訴狀本身就32頁,整理分類標籤的清清楚楚,「什麼叫濫訴?隨便委任律師套上公版狀紙,雜亂的檢附網路截圖資訊就提告,才叫濫訴。」
李怡貞表示,自己是家事律師,但她辦案就是各種萬全準備,而且拼盡一切,當初一堆人不認為能夠起訴,結果陳沂還是被起訴了,難道是檢察官著作權那麼差嗎?她表示「不懂著作權就不要裝懂,不要在那邊說這樣也會起訴,檢察官不撤訴嗎? 想在網路上混成爛咖也不是這樣,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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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陳沂長年瘋狂容貌羞辱、貶低、亂帶風向有前科跟詐騙集團掛勾,沒有律師講話。案子起訴了,你他媽說濫訴。你是蠢還是非常蠢?」李怡貞不滿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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