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王姓男子(35歲)和廖姓前妻結婚8年、育有1子,去年6月26日離婚後,發現廖女與黃姓男子交往密切,懷疑廖女感情不忠,去年9月19日晚間7時許以50萬元的代價教唆王姓男子(24歲)、程姓男子(22歲)在中壢區中豐北路開車撞倒騎機車的廖女,致其受有臉部骨折、4肢擦挫傷、鼻骨骨折等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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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31日,王男撞見廖、黃2人舉止親密出現在新竹巨城百貨公司,雙方起口角後,王男憤憤不平,又指示王姓男子和羅姓男子(30歲)在中壢區環球購物中心地下停車場撞毀黃男座車。
然王男仍未就此罷休,以10萬元代價教唆王姓同夥要置廖女於死地,並糾集熊姓男子(18歲)、李姓男子(19歲)、黃姓少年(17歲)等人,在去年11月14日晚間6時許,由李男戴頭套、持棍棒闖入廖女開設的通訊行,持棍棒連續重擊廖女頭部致昏迷後,並趁機搶走櫃檯內的17萬元現金後,由同夥接應離去,還好廖女被攻擊時以手護頭始倖免於難。
轄區中壢警分局表示,警方受理報案後,立刻組成專案小組,調閱數十支監視影像,發現歹徒行凶後,不僅將犯案鋁棒和頭套沿路丟,裝著手機、現金的提袋交給接應少年,2人分頭逃,甚至不斷換車企圖製造斷點妨礙追緝,所幸先將行凶李男逮獲,直接供出同夥,經曉以大義後,始將王男及參與人等交代清楚,共將涉案6名男子和1名少年查緝到案送辦。
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依殺人未遂、強盜等罪嫌將王男等6名男子提起公訴,並以王男僅懷疑前妻感情不忠,無視雙方育有1子,即數度買凶殺人,犯後飾詞狡辯、矢口否認犯行等情,請求從重量刑。另同案黃姓少年由桃園地院少年法庭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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