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檢視影片,該汽車駕駛疑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1款「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規定;另坐在引擎蓋上之男子則違反同法第81條「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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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坐在行駛中汽車引擎蓋上。翻攝畫面
男子坐在行駛中汽車引擎蓋上。翻攝畫面

左營分局已調閱監視器影像查明違規自小客車牌號碼,將通知相關行為人到案說明,查明事實,依法舉發。另本案是否涉及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則,將函請橋頭地檢署偵辦。

左營分局呼籲駕駛朋友,搭乘車輛時切勿攀附於車體外造成危險駕駛,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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