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查出,李洢鏵是帝寶社區第15屆管理委員會資訊通訊委員,她於2022年11月23日任職期間,在社區LINE群組「帝雅會」內發文指戴姓主委說謊,「戴女說謊證據,11/9簽呈完,11/11就匯出$35萬,絕對沒有什麼$9000她不能決定,她$35萬要匯就馬上匯了,說謊精。」此外,李洢鏵又於2022年12月6日,在社區LINE群組回覆戴姓主委PO文。「你就是那住戶!說謊女」。
4天後,李洢鏵於2022年12月10日在社區交誼廳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當著社區住戶前指責戴姓主委,「我身為住戶,我不願意我繳的管委會的錢、管理費去支付給她的特助、給她的家人、跟給她的什麼友人,當我們的採購人員,這根本就是假公濟私。」戴姓主委不滿名譽受損,憤而提告。
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李洢鏵第一次在LINE群組內PO文涉犯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2罪,第二次PO文則涉犯公然侮辱罪,第三次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發言則構成普通誹謗罪,因此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