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8月23日上午7時許,64歲的侯姓運將當天駕駛計程車,沿台南市中西區民權路東往西方向行駛,行經永福路口時欲左轉,張姓男子騎乘打檔機車從對向直行而來,因煞車不及,直接朝計程車副駕駛座衝撞,造成車窗碎裂、車門嚴重凹陷。
推薦新聞:倒數2天!比熊犬、蘋果妹夯到明星都愛用 免費用180天快下載
張男臉、頸部及前胸割傷、右手指及右小腿挫傷、顱、胸、腹撞傷骨折、內臟損傷,導致多發性骨折及出血性休克,送醫後仍回天乏術。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認為,侯男駕駛營業用小客車,轉彎時未禮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張男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檢方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期間,雙方在今年2月19日達成和解,侯男同意賠償300萬元給予死者家屬,家屬亦同意給予緩刑機會,也不再請求民事賠償。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侯男未遵守交通規則而肇事,導致張男年輕生命消逝,行為很不應該,但考量犯後坦承犯行,並與死者父母達成調解,審酌後依過失致死罪處刑7月,緩刑3年,後續應依調解內容履行賠償義務,否則將撤銷緩刑宣告。


台中3歲童溺斃!家屬質疑假義消CPR「按錯位置」 急診醫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