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陳姓男大生打工當外送員,前天凌晨3時許工作時騎機車行經台中市西屯區黎明路、凱旋路口時,被23歲的吳姓男子駕駛市價300多萬元的Toyota Alphard商旅車,高速闖紅燈撞上。陳姓男大生當場被撞飛,送醫不治;吳男肇事逃逸,2個小時後向警方投案,酒測值仍有0.37毫克,昨天上午被檢察官依公共危險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向法院聲押獲准。
不幸枉死的陳姓男大生就讀高雄醫學大學職能治療系,利用大四這一年申請到中部的醫院實習,父親則是媒體主管兼主播,案發後與妻子趕到台中認屍,悲痛不已。
陳父受訪時心痛說,第一時間完全不敢相信發生這種事,「不是說『酒駕零容忍』嗎?怎麼在台中還會發生酒駕撞死人的事情?」他說,一個孩子大學快畢業了,大好前程就在等著他,沒想到發生這種事,家長聽了真是情何以堪,「完全不能接受!」
陳父說,孩子在台中打2份工,第1份工他們知道,但不知道他還有跑外送,如果知道的話一定不會讓他去跑外送,因為實在太危險了,「我們在台北都知道酒後不開車,要坐捷運或找代駕,為什麼這種酒駕撞死人的事情,在台中、中部地區特別多?是中部地區的檢察官、司法不夠嚴厲嗎?造成大家都有僥倖心理、都不怕嗎?受害就是我們這樣小孩子的家長嗎?」
陳父痛罵吳男:「簡直就是一個殺人兇手,如果說當時他有立刻下來報警,也許我的孩子還有救。」
肇事的吳姓男子是苗栗人,高中沒畢業就四處闖禍,曾有3次無照駕車的紀錄,2022年間10月曾因傷害罪被判刑2月,同年10月、12月又因聚眾毆打仇家,分別被依妨害秩序罪「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判刑6月,3罪均可易科罰金。
吳男去年9月向苗栗地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法官審理後裁定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但因該3罪均可易科罰金,因此應執行刑雖定為1年,仍可易科罰金,吳男繳付36萬元逃過牢獄之災,跑到台中友人開的洗車場工作,未料竟無照酒駕撞死人。
警方調查,吳男駕駛的Toyota Alphard豪華商旅車為車主租給洗車場業者,用來接送客人,而業者卻讓無照的吳男擔任駕駛。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汽車所有人讓無照者駕車,可吊扣駕照1至3個月,將依規對車主製單舉發,車主若主張自己沒有責任,可自行舉證後向監理單位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