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案為性侵案件,全程採不公開審理,無法得知庭訊內容,但據了解,前6次庭訊包括準備程序、證人交互詰問等審理程序均已完成,審理程序已進入尾聲,今天的庭訊內容將進行證據提示、辯論等最後階段的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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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性侵案自去年5月起訴後審理至今近10個月,今年初進入審理程序後密集開庭,據了解,1月7日第四次傳「小紅老師」作證,同月14日第五次傳曾到過NoNo家的被害人,作證描述其住家格局。另於1月21日第六次庭訊,曾在片場遭NoNo強吻未遂的化妝師,作證說出如何以電擊棒脫困,未讓NONO得逞的經過。今天第七次開庭,研判法官將持續進行證詞進比對,最後再提示證據,進行檢察官論告及被告辯論等程序後,法官會當庭諭知全案辯論終結,擇期宣判。
檢方去年5月起訴指出,NONO多次利用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先後於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理由,營造與女子獨處機會,進而違反她們意願,強制性交、猥褻。檢察官並痛批NONO不知自重而逞慾,品行低劣,嚴重危害眾多被害人,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建請法院對他的各別犯行,均從重量刑,嚴懲惡行。
檢察官認定6名女子受害,NONO共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罪嫌,另有一女指控NONO強制猥褻部分,因罪嫌不足而不起訴。另外,台北地檢署之前偵辦NONO遭3名女子指控性侵、猥褻案,認為事證不足,不起訴NONO,其中2名女子向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成功,高檢署日前將2案發回北檢續查,不過,2名女子已向高檢聲請改由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檢偵辦後不起訴處分後申請再議成功,高檢署去年11月發回士檢重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