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立達昨晚在臉書發文表示,史書華與前妻協議離婚後,因為保密條款所以事件未曝光,但保密條款中有約定,如果是司法機關公告等情況的話,就不在保密條款的約定限制內,所以前妻透過控告史書華的外遇對象,經過法院公告判決結果,讓史書華外遇的情況曝光,而且也不違反保密條款。
「史書華前妻的律師真的很高段」,范立達表示,前妻離婚時從史書華那裡拿到了3600萬元,如今又靠提告小三獲判賠20萬元,還讓史書華外遇事件曝光而人設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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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前立委游毓蘭昨晚在臉書分享范立達的發文,直呼史書華的情況「大快人心」、「惡有惡報」,這麼重要的訴訟技術一定要分享出來。網友們則紛紛留言表示「做得好,弄垮這位負心漢」、「真是大快人心,社會的亂源該清一清」、「大老婆的反擊,高啊」、「百密一疏,輸到脫褲」、「青鳥男神再也不能去活動約約了」、「她的律師可以介紹給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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