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Threads上尋求網友是否有當日下午5點50分至晚間6點、位於松仁路、松勤路路口的監視畫面,並附上影片表示:「這個特斯拉車主,當下堅決不開門載我們去醫院,事後說他不知道他撞死一條生命,以為是要持槍搶劫的,事發後的第一通電話的第一句話:你好,我會請保險人員跟你聯絡理賠的動作,這是一條生命耶,那是我兒子那是我的全部他比我的命還重要」。

從畫面中只見一名身穿正式西裝的飼主與友人在發現狗兒遭撞後,從遠處飛奔過來一輛特斯拉駕駛座旁,不斷著急地希望車主能開門,將狗兒送往醫院急救情形。

網友見文紛紛指出,從影片看來,飼主手上未有牽繩,顯示他並未牽繩就帶狗兒出門,「如果你真的有把祂當成兒子、當成生命,就會好好地使用牽繩!事情已經發生了,要怪就怪你自己為何不牽繩」。

原PO隨後則回應表示,知道許多網友會譴責他並未牽繩,但他認為一直以來都把這隻貴賓狗當成兒子,而不是狗,所以帶牠出門從不牽繩,「事出必有因我明白」。但他表示無法接受特斯拉車主在事發後的一切回應,於是上網發文。

網友對於特斯拉車主拒開車門,有些人則表示認同,網友認為:「發生事故後,確實雙方不要立即接觸,一方面你不知駕駛身心狀況,都撞死狗狗了,你還敢上他車?從他的立場,當下也只能留資料負起法律責任,怎能讓激動的受害家屬上車?怎知你是否會有報復舉動?他的處理方式,我不覺得有問題」。

但也有網友透露自身處理的經驗表示,也曾經遇過一位阿姨騎摩托車載毛小孩沒牽繩,結果闖紅燈,毛小孩噴飛撞到我車子右後車門,頭當場變形。當下的處理方式是請他們上車,馬上載他們去醫院,「哪怕我沒有錯,一路上沒有等過紅燈,事後也收了幾張罰單,我也包了紅包給對方」。

根據動物保護法條例,飼主因遛狗未繫繩及未善盡照顧犬隻責任,過失使動物遭受傷害致死亡,一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可從較重的動保法,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另駕駛人撞擊犬隻後,未將動物送醫,最終造成犬隻傷重死亡,一行為也違反動保法,若依照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可處3萬元罰鍰。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年後想離職!年終領1/3「主管掏腰包補齊1個月」 網瘋猜:是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