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二度抗告指出,原裁定認定柯文哲等4人犯罪嫌疑確屬重大,若經判決有罪確定,重刑可期,可能伴隨高度逃亡風險,除提出鉅額交保金額外,並命柯等人均應接受如原裁定的科技設備監控,可降低被告等逃亡之風險,但是,被告行動自由未受拘束下,仍非屬100%無風險措施,且對於防止被告等與他共同被告及證人間接觸、串證行為,也難起效用,而有妨害將來審理發現真實訴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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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並指出,沈慶京、應曉薇在偵查初期就有逃亡事實,且沈在「國內」資金壓力沉重,於「國外」有投資置產,足認2人有高度逃亡可能,一旦發生逃亡情事,不僅妨害審判程序與真實發現,更嚴重傷害司法公信力。
此外,原裁定指許芷瑜在本案起訴事實情節不明,檢察官於抗告書再度強調,許芷瑜並非柯文哲口中所稱的「愛玩的小朋友」,而是負責柯文哲處理私密行程及保管財務、收受金錢的重要角色。
檢方列舉4項許芷瑜為重要角色例子如下:
一、柯文哲於2022年年10月24日,在市長辦公室內踩飛輪見陳盈助(博弈大亨)左右手邱清章,邱男將陳盈助委託代為轉送的300萬元放在市長室地板上,離去後,柯文哲就把錢交給許女處理。
二、眾望基金會於2022年12月初存入150萬元款項,當時李文宗任職北捷公司董事長,他的范姓秘書證述,是許芷瑜將現金150萬元拿到北捷公司樓下交付。
三、柯文哲於2023年3月間,親自到醒吾大樓拜會「悟覺妙天禪師」,並帶走悟覺妙天交付的現金 1000 萬元皮箱,柯文哲收到現金後就拿給許芷瑜保管,許女再依柯指示,逐筆交給李文宗、李文娟,以處理新故鄉協會事務。
四、 以上事證,可認柯文哲收受鉅額現金款項後,多直接交給許芷瑜保管,並做後續運用處理。許女在犯罪事實中角色,舉足輕重。且許女是柯文哲教唆逃亡在外,犯罪細節尚待緝獲後釐清查明,衡以現今科技發達,柯、許仍可能利用通訊軟體或透過第三人作為串證管道,因此,為防止勾串,柯姓等人有羈押必要。
此外, 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等被告的實際權勢及實質影響力,均為公眾週知,其等交保在外,恐影響共同被告及本案重要證人的陳述。例如,證人蔡壁如曾於偵查中具結證述工作簿「wen」就是柯文哲,但蔡女於柯交保後接受媒體採訪時,卻否認此情,顯見該證人前後陳述不一致。
北檢最後指出,為使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確保發現真實,依法提出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本月26日依收賄、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4罪起訴柯文哲等人,北院27日凌晨裁定柯3000萬元交保,沈慶京4000萬元、應曉薇1500萬元、李文忠10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成功獲高院撤銷發回原裁定後,北院29日重開移審接押庭,深夜11時改裁定加保,柯文哲7000萬元(加保4000萬),沈慶京1億元(加保6000萬)、應曉薇3000萬元(加保1500萬)、李文忠2000萬元(加保1000萬)交保,均須配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證人。
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昨天上午努力籌足加保金4000萬元,下午就帶著現金到北院繳錢辦保,北院確認台銀點鈔結果無誤,隨後完成「三限」措施及電子腳鐐測試,約下午3時40分,陳佩琪開心的挽著柯文哲離去北院,看得出2人心情十分喜悅。不過,北檢昨天傍晚收到裁定書後,經過一天撰寫抗告理由書,今天傍晚正式向法院提二度抗告。
由於北檢今天傍晚才提二度抗告,且全案有148宗卷證龐雜,待北院晚間收卷再送到高院,高院再由值班合議庭收案後,還得花時間閱卷,因此,外界預估,高院最快也要明天才會有裁定結果,因此,柯文哲與陳佩琪夫妻確定能一起跨年,但是否能一起過農曆年,還有變數。至於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人,也確定能與家人一起在家倒數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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