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黃帝穎指出,勞動部對謝宜容霸凌案重啟調查,報告記載其曾指示略以「有關機關人事調度、首長領導風格事宜,不容置喙,請所屬機關首長比照辦理」,但她這種自以為獨裁者的態度,後續恐造成兩大嚴重後果:「貪瀆收押、霸凌害命。」

黃帝穎提及國際時事,南韓總統尹錫悅發布戒嚴令遭國會過半數否決、六小時即發布解嚴,「這就有權力必有制衡的民主常態!」然而,民主國家並無不受制衡的權力,謝宜容竟稱領導不容置喙,顯然她似乎自以為比尹錫悅還大、欠缺民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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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分析兩下場,首先是謝宜容在分署稱霸、自認領導不容置喙,因此對公款支配應也認為不容置喙,但這已踩到法律紅線,檢方查出其涉貪污圖利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等證據,並成功說服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再來,勞動部重啟調查,報告顯示謝宜容稱領導不容置喙、對下屬毫無同理心,這種獨裁者稱霸分署,最終才發生高壓霸凌害命之憾事,造成下屬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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