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邱姓男子去年12月28日晚間8時15 分許,在中壢區龍岡路一家自助洗衣店,竊取李姓女子、藍姓女子洗烘的長袖上衣、運動長褲及內衣等價值約3000元的衣物; 12月31日下午3時29 分許,又在同家自助洗衣店竊取謝姓男子洗烘的背心及衣服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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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被害人發現衣物遭竊後,通報店家調閱監視器發現是一名體型中等的男子所為;今年1月7日晚間,藍姓、謝姓被害人發現與竊賊體型相仿的邱男出現在自助洗衣店內,立即報警趕來將他逮捕到案,而他被捕時還穿著竊自李姓被害人所有的運動長褲。
邱男供稱,係友人交代他去收衣服,但他喝醉,所以誤拿了、拿錯了;然因監視器看到他拿衣服了就走,甚至還拍到,邱男除了拿自己的衣服外,還把別人的衣服拿走等,檢察官仍依竊盜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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