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偵四大隊日前接獲檢舉,網路社群、網拍賣場有張貼「販售偽造車牌」相關訊息,經深入追查,賣家黃男曾從中國廠商購買偽造車牌,發現車牌品質仿真度高,一試成主顧,竟動上歪腦筋,與該廠商合作,大輛進口假車牌,再利用網拍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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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黃男用網拍平台收取偽造車牌訂單,以每面台幣6000-8000元價格販售,以人頭帳戶收取贓款,再利用中國大陸地區第三方支付平台轉帳車牌製造商下單。
據了解,這批假車牌售出後分布於全台各地,其中14面是經營中古車行的楊男所收走。楊男利用車行「臨時車牌」製作多面同號假車牌,供旗下業務、客戶使用,藉以增加試車、驗車數量。
警方蒐證後,今年9、10月持搜索票前往黃姓主嫌住處及楊男中古車行實施搜索,並以「即時通報」機制,於懸掛偽造車牌之車輛行駛道路時,即時通報轄區警察局臨檢、攔查。全案共計查獲楊、黃等8人,並當場查扣26面車牌、棒球棍1支、贓款6萬元、手機3支等贓證物,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刑事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儘管偽造車牌非民眾自製,在網路上轉售行為,亦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使用偽造車牌行駛道路上,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汽車所有人3600至10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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