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今年9月中旬執行貨物查驗時發現,自中國申報進口化妝品原料件之木箱內竟藏放有第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40 桶,遂立即通報,並由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報請屏檢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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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檢指派陳昱璇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為追查本案毒品流向,專案小組人員先行逮捕領取木箱之被告張嫌,循線追查後,發現被告邱嫌於113年8月間以通訊軟體微信向被告沈嫌表示,欲自中國以海運方式運輸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來臺,並委請張嫌協助承租倉庫及領取。專案小組成員陸續拘提被告邱及沈到案,並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張等三人,經屏東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迄今。
因認被告張、邱、沈,均涉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之運輸第四級毒品罪及《懲治走私條例》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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