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是自稱「聖母」的林欣月(66歲)2014年成立,底下設長老、道長、堂主、三才等幹部,林女2019年涉嫌教唆幹部以「借竅驅魔」為由毆打不服從的信眾,造成1名26歲女信徒被打死、1名張姓女信徒被打瞎雙眼,另有13人被打傷,全案目前仍由台中地院審理中。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6月初,該會「總道長」余姓女子等6人,被控在台中市大里區道場對「堂主」游姓女子拳打腳踢,拿拍痧板朝游女臉部、四肢拍打,造成游女橫紋肌溶解昏厥。余女等人任由游女在道場內死亡,逃往南部躲藏,6人被依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起訴。不過,台中地院今天一審判6人均無罪。
台中地院表示,余姓被告等6人均否認犯行,審理發現被害人平時即會使用俗稱「健康神掌」之綠色拍痧板,對自己身體進行理療、拍打,亦會請他人協助理療、拍打,本件無法排除如被告所稱係被害人主動要求請其等協助理療、拍打。
台中地院還說,被告6人與被害人相識多年,大多年紀相仿,平常互動並無嫌隙、不合,並無充足之證據顯示被告6人有對被害人心生不滿而想教訓被害人,由於檢方提出證據無法讓合議庭形成有罪的確信心證,因此判決6人無罪。
據了解,6名被告中,包括死者的室友許女、詹女,以及1對林姓雙胞胎姊妹,案發後陸續落網並遭檢方聲押獲准,直到今年6月5日、7月1日才分別獲得交保。其中許女中間一度停押1個多月,後來檢方抗告成功又回籠,共被羈押約350天;詹女約被羈押360天,林姓姊妹約被羈押340天。
律師張育嘉表示,目前只是第一審判決,檢方仍可提出上訴,未來若無罪定讞,依《刑事補償法》第1條規定,曾遭羈押之被告一旦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即可依法請求國家補償;其補償之標準,依同法第6條,係由法院於「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折算一日」之範圍內折算支付。
也就是說,如果許女等4名曾遭羈押的被告若無罪確定,均可向法院請求國家補償,其中,許女可獲得約105萬至175萬元,詹女可獲得約108萬至180萬元,林姓姊妹各可獲得約102萬至170萬元,4人合計可獲得約420萬至700萬元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