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36歲林姓男子在今年2月6日下午、2月7日中午潛入某國小校園,並尾隨3名女老師進入女廁,再趁其不注意時,用手機拍照、錄下女師如廁過程,以及臀部、陰毛等隱私部位影像,其中有一位女老師就被偷拍2次,偷拍狼現身校園,也引起校內師生恐慌,遂向警方報案。

推薦新聞:月嫂吸毒害男嬰染毒一度獲判無罪 更一審維持一審重判8年!

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等,鎖定可疑人士追查,循線找到就住在學校附近的36歲林姓男子,面對員警詢問林男最終坦承犯行,警方依妨害祕密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提起公訴,3名受害女老師則有1人不願提告。

嘉義地院審理時,林男提出醫院診斷報告書,表示自己當是因癌症復發,案發前身心狀況很不好,一時欠缺考慮才犯案,雖然有意與受害女教師和解並表達歉意,但對方不願調解,因此無法和解;法院審酌林男被查獲後有悔悟之意,拍攝影像均已刪除,手機也依法宣告沒收。

最後法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共3罪、各處2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2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12小時,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嘉義地院審酌林男情狀,最後判處他4月徒刑、緩刑2年。資料照片
嘉義地院審酌林男情狀,最後判處他4月徒刑、緩刑2年。資料照片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康芮颱風逼近!基隆明天停班停課 除這6路段外開放「紅黃線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