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指出,審酌檢察官提出的偵查卷宗,依應曉薇供述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認定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證據資料顯示,應女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的能力,逃亡原因仍然存在,不排除檢察官在後續偵辦過程,應女為脫免或減輕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的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有利於應女的虛偽陳逑,仍有串證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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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比例原則,認為應曉薇的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有裁定延長羈押必要,而該案尚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的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然有其必要,因此認定檢察官聲請對應女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有理由,因此裁准檢方聲請,應曉薇延長羈押2個月。

北檢日前指出,就應曉薇、沈慶京分別於8月29日、30日經北院裁定收押禁見2個月,應曉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與沈共同犯圖利、洗錢及隱匿犯罪所得財物等罪嫌,且與共犯、證人間供述歧異,另就其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仍有待追查相關證人及可能共犯,有事實足認有串證之虞,另考應女與威京集團涉案相關人等緊密聯繫情形,若未延長羈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難以追溯,因此聲請應女延押2個月。

檢方聲請延押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地院今天傍晚開庭。莊宗達攝
檢方聲請延押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地院今天傍晚開庭。莊宗達攝

台北地院今天裁定應曉薇延長羈押2個月後,晚她1天被收押的的沈慶京,預計台北地院明天將裁定沈男是否延押。此外,對於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檢方聲請延押部分,台北地院今天上午開閱卷庭後,原本預計下午2時開庭,但閱卷後,因彭的律師考量閱卷時間不夠,法官因此決定於傍晚5時開庭。北院指出,今天不會有裁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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