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貞26日在臉書指出,黎雨青的律師函太怪奇了,「沒有律師署名,用字用語都不精確,冒號疊用亂用,內容雜亂無章,二十一年罕病致死很難想像是哪位醫生敢這樣寫的結論,律師都不用查證?」
李怡貞表示,她好心上網查了一下,竟查不到是哪位大律師的事務所,Google地圖上建築物看起來也很奇特,且用事務所英文名去查還查到德國去,因此她建議:「你看看要不問一下這個律師函的來源呀,不要遇到司法黃牛捏。」
李怡貞進一步說道,如果真的是律師寫的,「抱歉齁,你的律師函真的太爛,看要不要重寫對當事人以示負責,至少署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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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長遭質詢左閃右閃 唯一堅定這句話露心機!他轟:爛到根的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