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局青溪派出所警員陳彥凱擔服交整勤務時,發現一部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攔查時進而發現懸掛的車牌有異,經仔細比對,赫然發現係懸掛他車號牌,將該違規翁姓駕駛開單告發,一共開出4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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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警方說,近來偽造、變造的車牌很常見,民眾上網或許就可輕易買到,車牌被監理單位吊扣的數量有增加趨勢,主要原因不外乎酒駕、惡意逼車、嚴重超速等危險駕駛的交通違規等原因,吊扣車牌案件增加,讓有心人士透過偽、變造車牌來鑽法律漏洞。
警方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去年6月30日修訂上路,所謂「嚴重超速」吊扣牌照標準,由超速60公里降為40公里,因為門檻降低,推測可能也是使用假車牌增加的原因之一。
警方提醒,製造、販賣假車牌的業者及買假車牌懸掛上路的民眾,雙方都會違法,車牌屬特許證,任何人偽、變造假車牌同樣都違法。法律規定禁止使用他人車牌或變造車牌,就是為了要維護警方對於交通稽查的正確性及避免被不法之徒用來製造犯案斷點,形成治安及交安隱憂,除了監理機關外,任何人都無權製造車牌。
桃園警察分局交通組組長林健祥表示,為了嚇阻歪風,已經要求各派出所、隊等外勤單位,利用各項勤務加強執行「淨牌專案」,針對懸掛假車牌(偽造、變造或矇領的牌照)、未懸掛車牌、車牌吊扣期間駕車或使用註銷車牌等重大違規等行為加強稽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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