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大隊表示,今天傍晚17時8分,邱姓男子(31歲)開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90.2公里芎林路段時,疑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碰撞前方由王姓男子(30歲)駕駛之自小客,致該車再往前碰撞葉姓男子(28歲)駕駛之租小客車。後方由張姓男子(54歲)駕駛的自小客碰撞剎車不及,撞上邱男駕駛之小客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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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現場僅邱姓男子受傷,送往桃園國軍總醫院檢傷,詳細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各車駕駛均無飲酒情形,現場於17時50分排除。
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見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處罰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提醒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依速限行車,並保持安全距離,隨時注意前方動態,不要疲勞駕駛,遇車流回堵應開啓危險警示燈警示後車,以維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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