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指出,針對應曉薇、沈慶京分別於8月29日、30日經北院裁定收押禁見2個月,羈押期間分別提訊應女、沈男各7次,讓2人答辯並陳述意見,但應女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與沈共同犯圖利、洗錢及隱匿犯罪所得財物等罪嫌,且與共犯、證人間供述歧異,另就其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仍有待追查相關證人及可能共犯,有事實足認有串證之虞,另考應女與威京集團涉案相關人等緊密聯繫情形,若未延長羈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難以追溯,因此聲請應女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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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慶京部分,檢方認為沈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行賄罪,另與應曉薇共犯同條例的圖利罪嫌,還與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共犯圖利等罪嫌,考量仍有多名共犯或證人目前任職威京集團,而沈男擔任該集團主席,對集團員工具有實質影響力,且依目前調查獲悉事實,足認其有串滅證之虞,又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部分證人或可能共犯尚未到案說明,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有延押必要。

應曉薇將於本月29日押期屆滿2個月,北檢今向法院聲請延押,法官定24日開庭審理。資料照
應曉薇將於本月29日押期屆滿2個月,北檢今向法院聲請延押,法官定24日開庭審理。資料照

至於吳順民,檢方認為,吳男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嫌,但審酌他在羈押期間已充分陳述及答辯,雖仍有羈押事由,但無羈必要,得以具保替代羈押,因此依法於今天上午向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檢方最後指出,有鑑於京華城弊案在押被告是否聲請延押,受社會輿論高度關注,經審酌公共利益維護與合法權益保護,認有公開說明對在押被告聲請延押及具保停押必要。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獲北檢聲請具保停押。資料照。張欽攝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獲北檢聲請具保停押。資料照。張欽攝

台北地院收到北檢就沈慶京、應曉薇的延押聲請,以及聲請吳順民具保停押後,原羈押法官審理並定出庭期,經聯繫被告辯護人後確定開庭時間分別為:沈慶京:10月23日下午3:30開庭、應曉薇:10月24日上午10:50開庭、吳順民:10月25日下午2:30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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