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社會局依據《高雄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提供住屋毀損補助及安遷救助,針對市區房屋受損部分,因風災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每人可獲2萬元、每戶最高補助5人,上限為10萬元;另外針對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若住屋未達不堪居住程度,但因災害毀損面積達1/4以上,每戶可獲1萬5000元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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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針對淹水補助,若因颱風導致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可申請1萬5000元救助,淹水未達50公分者,由專案救助金補助每戶5000元,社會特別提醒,房屋受損、淹水補助僅限申請人實際居住的臥室、客廳、飯廳及相連的廚房、廁所、浴室等生活空間,且在風災前已設籍、並有實際居住事實。
這次風災樹木傾倒數量甚多,針對高市各機關所管轄樹木壓損建物、民宅、商家招牌等,市府提供專案補助救助金最高1萬元,申請時需提供樹木傾倒地點(有明確路標、地址)、毀損物件照片,毀損物件照片、相關維修單據、收據等,由區公所里幹事統一收件,泡水車則比照凱米颱風,汽車及大型重機最高2萬元、一般機車最高2000元。
高市府補充,民宅若有淹水樓層部分,或毀損面積超過50%,可免繳一年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30%到50%之間,可以免除一年內50%房屋稅,泡水車輛若屬高雄市牌照,可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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