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官拜中將退役的陸軍官校前校長全子瑞,與1名在知名法律事務所擔任顧問的廖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廖女擔任工程師的李姓丈夫2019年發現妻子與全男上演「溫馨接送情」,全子瑞還侵門踏戶住進家中,留下沾有精液的衛生紙。李男無法忍受妻子出軌,2020年2月與廖女在台北地院調解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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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鏡週刊》以李男「好友」名義爆料為由,刊出「睡人妻還打人老公 前陸官校長遭爆不倫」等系列報導,李男並以配偶權遭侵害為由,向全子瑞、廖女求償200萬元,最後獲判賠15萬元定讞。

廖女也不甘示弱,主張當初與李男離婚調解內容第7點,約定「兩造不得再就離婚事件之內容對外發表評論」,但李男仍向鏡週刊記者提供兩造離婚經過,已侵害其原告之名譽權及隱私權,造成精神上極大之痛苦,因此以違反該約定為由求償200萬,再請求侵權行為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200萬元,合計求償400萬元。

李男答辯稱,廖女並無實質證據證明他是投書者,且事實上也不是他向鏡週刊爆料;該報導為週刊記者所寫,大部分是事實陳述,該報導是一篇報導,而非評論。不過,週刊記者早在先前法官審理時,就已坦承投訴人就是李男,報導中的證據也是李男提供。

嘉義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李男確實向媒體爆料,違反雙方離婚約定所定契約義務,並因而侵害原告之名譽權及隱私權,判決李男應給付廖女30萬元。可上訴。

嘉義地院。資料照片
嘉義地院。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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