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大隊表示,廖姓男子(42歲)昨天晚間9時51分開車行經國道3號南向65公里大溪路段時,疑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碰撞前車由羅姓男子(58歲)駕駛之自小客車,致該車再往前碰撞前方由姜姓男子(43歲)駕駛的廂型車後,再往前碰撞由邱姓女子(45歲)駕駛的自小客車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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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現場只有羅男胸頸擦挫傷,由救護車送往國軍桃園總醫院檢傷,現場於22時44排除,各車駕駛無飲酒情事,確切事故原因調查釐清中。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大隊也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見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處罰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依速限行車,並保持安全距離,隨時注意前方動態,不要疲勞駕駛,遇車流回堵應開啓危險警示燈警示後車,以維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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