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該媒體還報導,北院裁定指柯文哲於2020年3月10日,柯文哲於與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便當會後,就積極介入京華城案,但都發局官員多次簽辦提醒該案違法,柯不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仍執意蓋章,而柯文哲始終表示「不知道」。此外,法官還根據檢方提供他的手機對話截圖,發現柯在應曉薇、沈慶京處理賄款的期間,柯文哲的妻兒等帳戶確有出現異常的不明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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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還稱,檢廉於8月30日早上搜查柯文哲住處時,柯文哲疑不應門還試圖阻止近1小時,加上檢方發現柯的手機有刪除對話記錄痕跡,認為柯有勾串「共犯」事證,認定柯文哲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除了串滅證是柯文哲被羈押的關鍵理由,北院還認為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致使共犯沈慶京的京華城案獲不法利益200億餘元,涉犯貪汙圖利罪罪嫌疑重大,不過,檢方仍缺更重要的收賄證據,此部分檢察官仍在持續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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