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了解事件起因,這4名男子均為認識,分別為許男(64年次)、許男(68年次)、陳男(64年次)、李男(62年次),在飲酒過程中發生口角而後產生肢體衝突。警察在接獲報案後,迅速抵達現場,並將涉事的四名男子帶回警局進行偵辦。由於雙方皆不願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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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警分局提醒民眾勿用暴力手段解決紛爭,進而挑戰公權力。警方絕對嚴正執法,依法究辦。呼籲民眾在公共場合中應自律,避免因口角引發暴力衝突,以維護社會的和諧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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