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衛生局表示,違法製造電子煙等產品情節嚴重,最高可處以新臺幣5,000萬元的罰鍰,且電子煙對健康有極大危害,尤其對於青少年影響更甚。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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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近日發現有青少年朋友因不諳法規,協助朋友在社群平台刊載廣告或販賣電子煙、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相關訊息,衛生局再次呼籲,青少年朋友同學間不得相互協助刊載廣告或販賣電子煙、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違者可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為了強化保護各階段兒少的健康,避免這些違法產品流入市面,衛生局將持續與各單位共同努力執法,並持續擴大稽查範圍,加強監控與打擊此類違法行為,以保障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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