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陳姓律師在南市中西區經營事務所,唐男為陳男所雇用之律師,近期南市發生幾件社會矚目案件,包括自稱「囝仔昌」姪子的徐姓男子遭槍殺丟包醫院、「狀元」任姓男子遭楊男一夥凌虐致死案,陳、唐2人都受被告委任擔任辯護律師,黃姓律師則在東區開設事務所,據傳是林宜瑾涉助理案辯護律師,也曾多次替詐欺案件辯護,偶爾在某市議員服務處提供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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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檢指揮調查局屏東縣調站、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屏縣警局內埔分局等組成專案小組,調查陳男等3名律師涉與詐團掛勾,其中陳姓律師疑似直接參與詐團運作,若有詐團旗下車手遭查緝,他負責處理後續法律相關事務,包括安排律師擔任車手辯護人、順道監視車手應訊過程,以確保不會供出上游成員,又藉機知曉警詢及筆錄內容、是否會遭羈押等資訊,再告知詐團成員,讓幹部判斷以管控並調派人力,或者認列虧損,以維持詐團運作。
檢方指出,黃姓、唐姓律師知情陳姓律師參與詐團運作,又明知偵察中卷宗、證物不得公開、揭露或非正當目的使用,還利用擔任辯護人機會,將當事人涉案情節、羈押庭檢閱偵察卷宗所得資料提供給陳姓律師閱覽。
檢察官認為陳姓律師等人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加重詐欺罪及洩密等罪嫌,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28日向屏東地院聲押,法院則裁定陳姓律師收押禁見、黃姓、唐姓律師各以15萬、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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