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線報,主嫌洪男(34歲)利用不良幫派組合背景為號召,吸收陳、鍾及陳男等人加入組織,趁被害人急需用錢時放貸,被害人無力償還即以私刑拘禁,持鋁棒、鐵鎚毆打及灼燒腿部等暴力方式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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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宣布暴力討債集團。翻攝畫面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宣布暴力討債集團。翻攝畫面

刑事局與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偵八隊、鹽埕分局、前鎮分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共組專案小組,蒐證後將主嫌洪男提報為治平專案檢肅目標,報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結合警政署「全國同步掃黑行動專案」, 7月17日同步將犯嫌洪等4名成員全數查緝到案,全案詢後將洪嫌等4人依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恐嚇及傷害等罪嫌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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