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在2022年被指論文抄襲時,就提出辛辛那提大學研究誠信辦公室副研究長史卓瑟(Jane E. Strasser)來信,內容提到,學院已聲明,對研究生學院而言,並無關自我抄襲定義,院方無需追究,信中也驗證確認論文沒有版權問題,顯示高的博士論文在美國學術倫理中沒有抄襲剽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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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社》報導,但北院認為,高虹安雖提出史卓瑟電郵,提到「確認論文沒有版權問題」等文字,但郵件內容只是個人意見,沒有考量本案期刊論文是數人合著,並非單純自我抄襲;而且著作權屬資策會,並非無版權爭議。

北院表示,高虹安辯稱自己是期刊論文第一作者,屬「自我抄襲」,但所謂「自我抄襲」是指單純引用「自己的著作」,而未引註或有引註,本案期刊論文既為高與其他3名作者合著,即難認屬單純「自己的著作」;況本案期刊論文是資策會辦理「經濟部106年度科技專案計畫-資策會創新前瞻技術研究計畫(1/1)」的研究成果,且享有著作權,自非高「自己的著作」。

葉慶元今天則在臉書發文表示,大學回函表示沒有學術不倫,資策會最初對外回應認為高博論引用的期刊論文不構成侵權,指導教授李傑公開聲明沒把高虹安除名,結果不僅高告陳時奮不起訴,高還被反控並判刑10個月,「依照司法穩定見解,誣告必須要『憑空捏造、虛構事實』耶!針對陳時奮不實指控提起誹謗告訴,變成『憑空捏造、虛構事實』?!這份判決應該要好好拜讀一下!」

事件也在PTT引發熱議,網友們紛紛表示「法官大於學術單位對吧?垃圾綠共」、「抄襲怎麼會是由這個法官來認證的」、「現在就是黨說你抄襲你就是抄襲」、「學校學術界國際期刊沒有認為她抄襲阿」、「法官超越學倫會,告的是誣告罪,還能順便審論文抄襲,真的太神啦」、「以後不用學倫會了,給法院判就好484」、「法院認證,安安的學歷可以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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