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2022年8月起,清水區蔡姓保母開始照顧年僅1歲的姚姓女童「小桃子」,沒想到僅3個月時間,女童在11月8日下午突然昏迷,蔡女自行開車將她送醫並通知父母,檢查發現是顱內出血,歷經2次手術仍昏迷不醒,在12月2日宣告不治,檢警調查後發現案發當日蔡女不顧照護的3位兒童,擅自偷跑出門,又在「寶寶日誌」APP上登載不實情形矇騙家長,且至少3度傷害女童「小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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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此案,蔡女否認犯行,辯護人主張女童傷勢無法證明與蔡女有關,並未傷害、搖晃女童,應予無罪;女童父母則痛批蔡女就是「殺人凶手」,求法庭判處重刑,檢察官建議判處13年6月到15年6月徒刑,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等罪將蔡女判刑9年3月。可上訴。
女童「小桃子」媽媽對於判決結果不能接受,曾在臉書悲喊「對台灣司法好失望好失望」,台中地院還發出新聞稿認並無輕判,指出蔡女一時情緒失控傷害女童導致死亡,且未坦認犯行,說詞前後反應難認態度良好,案發後僅形式上表示歉意,沒有其他具體、實質方式撫慰受害家屬,認為若透過較長刑期執行,輔以適當教化,尚非全無改過遷善之可能,判處9年3月徒刑。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由審判長郭瑞祥、陪席法官許文碩、受命法官王鏗普組成的合議庭審理,今天宣判認為,原審量刑適法,無過重過輕,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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