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北市松山分局防治組的33歲蘇姓女巡官,去年3月步入婚姻殿堂,丈夫也是警官,在北市另一分局服務。今年4月某晚,蘇女與同分局轄下東社派出所溫姓男巡佐餐敘後,兩人在慶城街擁吻,遭路口警用監視器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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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督察組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當時路口監視器畫面已有多名員警曾經調閱,逐一比對後確認出8名員警身分,且分屬三個不同單位。警方約談這8名員警,由於調閱紀錄證據確鑿,各記申誡一次。而據了解,8人供稱因「好奇」調閱查看,均否認有留檔。

事件後警方持續接獲檢舉,指蘇女曾在報超勤加班時,到溫男住處幽會。警方調查屬實,認定情節嚴重,加重蘇女記過兩次,依詐欺取財罪函送法辦、追回新台幣960元加班費;溫男則記過一次,2人均報市警局調離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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