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表示,這家公司共積欠勞保費、勞工退休金、健保費、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等總計134萬元未繳,勞保局等單位2022年起陸續移送該分署強制執行,但2年來只追繳到9萬多元,多次通知58歲的羅姓負責人到場報告公司財產狀況,但他均拒不到場或不願主動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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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分署查出,羅男不但不繳納,執行過程中還處心積慮將公司資金移轉挪用。行政執行官查出,該公司2022年8月與曾與第三人針對工程款事件成立調解,羅男以公司負責人身分簽收第三人給付之500萬元支票,但羅男未用以繳納所欠款項,反而轉讓給兒子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並立即兌現。

另外,羅男公司在2021至2022年間營業銷售金額合計約1300萬元;公司於2021年時仍有諸如挖土機、鏟土機、貨車等財產,但羅男只交出其中2輛中古小貨車供拍賣,其他資產及500萬元支票資金流向均無法清楚交代。

彰化分署認定羅男所為已符合「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的管收事由,遂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羅男被管收關進彰化看守所後,子女不忍父親在如此酷熱天氣下受此牢獄之災,隔天就請求分期繳納,第3天一早即至彰化分署簽訂分期償還方案,除當場繳納40萬元並由其子擔任擔保人外,更提供其子彰化縣田尾鄉透天厝所有權狀作為擔保,羅男終於可以回家團圓,不必繼續在看守所忍受炎熱酷暑的煎熬。

彰化分署呼籲行政執行案件義務人於收到傳繳通知後,即應自動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任意脫產意圖規避執行,以免遭受限制出境、出海及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得不償失。

羅姓男子積欠勞健保費、勞工退休金及稅款共134萬元,日前遭到管收,不到3天家人就辦理分期繳納帶他回家。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羅姓男子積欠勞健保費、勞工退休金及稅款共134萬元,日前遭到管收,不到3天家人就辦理分期繳納帶他回家。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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