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屏東縣長的潘孟安,現為總統府秘書長,他指控,去年12月4日總統大選期間,王鴻薇開記者會指他接受財團供養,並把相關影片及貼文放在臉書社群,他當時受民進黨徵召,北上擔任賴清德競選總部總幹事,於是請助理尋得租屋處並與房東簽約,租約為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每月租金6萬8千元,王鴻薇是立委,也是知名政治人物,明知他租屋地段的租金行情,仍開記者會指「金屋藏潘」,不實指控他受財團供養,決定提告。
潘孟安指出,台北地院審理期間他3度出庭,認為王鴻薇「居心叵測」、邪惡造謠,這「不是揭弊,而是污衊」,目的就是影響當時總統與立委選舉結果。潘還自認耕耘政壇30年、從屏東恆春草根鄉代一路戰戰兢兢到現在,「清廉自居是從政核心價值」,被迫「以訟止謗」,並無奈拿出租約與租金匯款單據證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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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出庭時也批潘孟安提出的租約跟繳租單據只有助理簽字,無法證明付費入住,還強調消息來自「吹哨者」、爆料前經過嚴密查證,並非無的放矢,且對輔選大將操守合理懷疑及評論,屬可受公評之事。王還消遣潘不敢提刑事告訴,就是怕被外界認為是濫訴,僅提民事求償。
本案緣於去年12月4日總統大選期間,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開記者會以「金屋藏潘」為題,指北上但任賴清德總統競選總部總幹事的潘孟安,免費入住價值5千萬元的北市豪宅「力麒御品」,屋主是近年在屏東拓展版圖的光電業者「力能能源」董事長楊宗,質疑潘擔任屏東縣長期間,力能能源與母公司天方能源在屏東圈地、獲特許在屏東設置光電,潘到台北輔選住進董事長家裡,「這裡面沒有問題嗎。」王還在臉書po文指潘接受財團供養。
潘孟安事後開記者會回擊反駁,並出示租約與租金匯款單證明王不實指控,侵害其名譽,因而提告向王求償150萬元慰撫金。
法官認為,王鴻薇所指的豪宅確實是潘孟安請助理尋找並與房東簽約承租,且助理也與潘同住該屋,認定該屋是潘承租,且爆料人說,該屋建商力麒回說,力能能源董事長楊宗不認識潘孟安。
此外,王鴻薇身為立委,卻未盡查證義務指潘孟安卸任屏東市長後,仍有影響力且有地下縣長之稱,卻未提出證據證明潘與對屏東縣府與光電廠商參與產業仍有干預及影響力,就指摘潘長期入住建商子公司(力能能源)董事長名下房屋,發表受財團供養等言論,侵害潘的名譽權,審酌後判王要賠潘50萬元慰撫金,並移除網路上本案有關的貼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