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萬安演習曾發生穿恐龍裝逛大街、街道走台步等嬉戲違法行為,警方呼籲,
演習地區內之團體、公司、廠(場)站或民眾,若有違反演習管制及演練,例如執意於演習時騎腳踏車跨越馬路、車輛不聽從警察指揮執意開車行駛等,經勸導仍拒不配合疏散避難等,可依民防法第25條裁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不等罰鍰,請多加留意,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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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習時台鐵、高鐵及捷運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下車、機、船旅客及接送親友,請聽從勤務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演習區域內的國道1、3、4、6號高速公路,以及台61、72、74、76及78號快速道路,依「准下不准上」原則,於各交流道(匝道)實施管制行駛高(快)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匝道)車輛,立即引導疏散及避難。

台中市警局表示,本市今年大里區及霧峰區為重點驗證區;為符合戰爭狀況,聽聞防空警報應,應主動開啟地下室,供周邊民眾就近實施避難;行經該地區車輛,則應下車避難,或聽從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警方呼籲民眾配合,在室內請緊閉門窗(簾)、配合關閉燈光,戶外民眾應就近實施疏散避難,千萬不要在路上趴趴走,以免受罰。

民眾若有違反演習管制及演練,經勸導仍拒不配合疏散避難等,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不等罰鍰。台中市警局提供
民眾若有違反演習管制及演練,經勸導仍拒不配合疏散避難等,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不等罰鍰。台中市警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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