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楊姓男子(43歲)去年10月11日下午5時許翻牆進入桃園某國小校園,確認校方資源回收場位置,撿拾紙張後再翻牆至圍牆外,持打火機點燃其所撿拾的紙張後伸手丟入回收場的紙箱堆內而起火燃燒,還好校方人員發現撲滅火勢,並未釀成重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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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校方報警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住在學校附近楊男到案,楊男對於自己為何縱火也說不出個所以然,警方除通知其家人多加約束外,因其行為已涉犯刑責依法送辦,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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