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陳重文夫妻與台智光董座李慶煌等人,就台北市警局監視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率一案涉嫌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部分,檢方另行偵辦中。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本身是立錡雲端科技公司、國亨行銷事業公司、富又康機械科技公司、立展農業科技公司及台灣創新農業公司實質負責人,由妻子白惠萍負責財務,康立錡則是立錡雲端公司及維鑛科技公司負責人。

起訴還指出,台北市社會局2021年要建置公托監視器雲端系統,北市府與台灣智慧光網公司(台智光)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即台北市光纖BOT案,約定由台智光負責建置台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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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重文得知康立錡有監視器系統專業,可從光纖案業務往來中獲利,且知道台智光在台北市光纖BOT案中,與其他廠商相較之下,有高效率、低成本的競爭優勢;另外,台北市政府資訊局也曾發函市府各機關,建議先租用台智光提供的網路服務,陳重文於是在2023年4月至6月間,以市議員職權索要資料、質詢或施壓,干涉台北市光纖BOT案,導致台北市社會局決定依照北市光纖BOT案架構,委請台智光對於台北市社會局下轄各公托中心,建置監視器雲端系統。

檢方還查出,陳重文與康立錡自去年5月初開始安排規劃,成立立錡雲端公司,由康立錡擔任負責人,陳重文為實質負責人,台智光因陳重文的強勢干預,被迫向康立錡採購時,由立錡雲端公司接單,再發包給康立錡獨資經營的維礦公司履約,藉此交易架構,從台智光相關採購案獲利,陳重文獲取不法利益321萬8480元。

檢方另發現,陳重文的立錡雲端、國亨、立展等公司資本不實,幫他處理財務的妻子白惠萍,因此觸犯偽造文書、資本不實、業務侵占罪等罪,康立錡則因圖利罪、資本不實等罪起訴。

對於陳重文利用市議員職權,質詢及索要資料而干預、施壓,將台北市光纖BOT案、台北市社會局、台智光公司及康立錡串連,並透過立錡雲端隱藏其中,確保自己從中獲利,且陳重文圖得321萬餘元不法利益,陳雖承認部分犯行,但始終否認圖利罪,除飾詞矯辯,甚至以「大水庫理論」搪塞、避重就輕,犯後態度顯然不佳,因此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