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近年來對恐怖主義威脅戒慎恐懼,許多國家對於恐怖活動、組織及資助行為均訂定刑罰,並對受資助進行恐怖活動的組織及成員或武器擴散者,凍結其資產,以防制恐怖主義散播。

據了解,我國現行法制因欠缺相關刑罰規定及制裁規範,以致未符合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發布的「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與武器擴散國際標準」,經「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指摘缺失,法務部擬具《資恐防制法》,並於2018年11月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11月7金公告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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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在國內少見的資恐案件發生在2017年8月5日,北韓知名的萬壽台創作社經聯合國安理會第1718號決議列為受制裁法人,制裁決議及名單經法務部於2017年8月7日公告,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萬壽台創作社收集、提供財物或財產上的利益。

中國籍殷姓男子因長期在台灣開設畫廊,在法務部公告萬壽台創作社列為制裁名單後,仍透過管道向萬壽台購買畫作,涉犯《資恐防制法》,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到殷男的畫廊及住處搜索,並約談殷男母親及員工人到案,訊後請回,今天則約殷男到案,訊後諭知殷男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