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傳出,警方表示依照黃員將近8年年資、俸點210-220,粗略估算,領一次撫卹金400萬左右金額,加上喪葬費部分補助約20萬;另外撫卹金核定後「按月」發給,無法一次領取讓其遺孀解決燃眉之急。黃瑋震的施姓妻子,在新北市某汽車公司擔任行政助理,薪資約2萬8000元左右,婆婆已過世、公公退休在家,一家人租屋在蘆洲區。因遭逢巨變,黃妻目前留職停薪處理丈夫後事,未來得獨自撫養4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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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瑋震妻子日前透過社群貼出郵局帳號,表示若有善心人士願意捐款可使用,結果引發不少抨擊聲浪、認為她利用丈夫殉職來募款,後來黃妻對此發聲,「是我不好,沒有處理好!」並強調沒有要利用本次案件募款。
家屬低調治喪 黃瑋震休假前2小時遇死劫
《壹蘋》記者昨天上午前往板殯旁某大樓內黃瑋震靈堂,黃員家屬圍在桌子前摺紙蓮花,許多警界人士、里長與好友們陸續前來捻香悼念,並慰問黃員家屬,而面對外界質疑郵局帳戶募款及撫卹金爭議,黃員遺孀態度低調且雙手合十,表示不願對外作出回應,盼能平靜治喪。
前來捻香的厚德派出所長廖廷浩指出,瑋震案發前一晚值晚班,12日晚間8點到10點待在值班台,10點到12點備勤,兩人還有碰過面,沒有到隔天凌晨0點到2點就出了意外,他聽到車禍訊息趕到現場,難過無以復加,現在腦中還停留在醫院搶救的畫面,令人相當痛心不捨。廖廷浩說,其實瑋震在出事前已經上了4到5天的晚班,掛念著「好久沒看到小孩了」,13日凌晨4點就要下班,迎接2天的休假,眼看就可以跟家人團聚出遊,沒想到卻遭遇死劫,天人永隔。
新北勢警局:撫卹金額至少有2300萬元
新北市警局說,故警員黃瑋震遺孀可領取的相關金額,依《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得請領死亡慰問金1200-1400萬元,這部分警政署也刻正研修再行提高金額;另警消安全基金300萬元,加上黃員本身相關撫卹及死亡給付等補助約600-700萬元。估約可支領撫卹金額至少有2300萬元以上。
除此之外,警政署昨天發出聲明,基隆市警局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及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執行勤務遭撞不幸身亡,連日來撫卹金議題引發爭議。警政署將全力協助遺族爭取從優撫卹,撫卹金及慰問金將達新臺幣2000萬以上。
警政署長保證撫卹金2000萬以上 未來再放寬規則
外界對於「因公殉職」及「因公死亡」認定疑義引發討論,警政署說,未來將研議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放寛「執行勤務殉職」認定,為遺族爭取最大的相關撫卹保障。
警政署表示,上述2 案員警執勤遭受意外危害以致死亡各項撫卹給與,計有殮葬補助、公保死亡給付、一次及月撫卹金、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及警察消防海防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等項目,合計達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此外,警政署刻正辦理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修法作業,提高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金額最高約可達2000萬元,給予警察遺族更完善照護。
警政署重申立場,一定是會用從優來做撫卹。署長張榮興說,會主動來幫這兩位同仁來辦理撫卹金慰問金的相關事宜。此外對於因公殉職跟因公死亡的這一些的定義不一樣,尤其對於因公殉職的定義是比較狹隘的,它的定義是在這個搶救這個災難,或者是執行拘提、逮捕有遭受到暴力或意外死亡的狀況,未來會修訂這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對於執行勤務,遭受到暴力或意外死亡的狀況就能適用,並解釋很多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