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士葆道歉聲明全文〉
士葆於7月9日晚上九點多行經瑞安街轉彎時,因天色昏暗及A柱死角,在綠燈前行左轉時不慎撞傷兩位行人,立即陪同傷者到醫院檢查處理,對此意外事故深感歉意,今後會更加小心謹慎,並對傷者負擔全部責任。
不過,有網友見到賴士葆拿「A柱」當理由後,紛紛留言痛批:「你左轉都吃到雙黃線了!還牽拖A柱死角!你乾脆說你閉著眼睛開車不就好了?無言」、「又是A柱啊? 怎麼跟三寶的解釋一樣」、「又在A柱,全世界就他X台灣駕駛A柱最大根!身為最高民意代表還直接示範用A柱來推卸責任!天色昏暗?確定不是隔熱紙貼超黑?」
回顧案情,賴士葆昨日晚間21時11分駕車沿著瑞安街208巷(南往北)行駛、於路口左轉時,突然與左前車頭兩名綠燈正要穿越斑馬線的女子(63歲張姓、59歲蔡姓)發生碰撞,導致張女左腳踝骨折、蔡女頭部撕裂傷,兩人後續已送往仁愛醫院治療,所幸均無生命危險、意識清楚。
警方進一步說明,賴士葆車輛左前車頭受損、不過人未受傷,後續經檢驗酒測值為0、無酒駕情事,而整起事故初步研判應為駕駛未優先禮讓行人所致,至於確切肇因及案發過程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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