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立法委員賴士葆昨晚駕駛休旅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208巷時,因為未禮讓綠燈要過斑馬線的行人,直接將2名女子撞倒送醫。警方初判,行人當時綠燈過馬路,賴士葆未停讓,未先禮讓行人穿越,才導致車禍事故發生,而賴酒測值為0,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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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賴士葆也在臉書發文道歉,解釋因天色昏暗及A柱死角,在綠燈前行左轉時不慎撞傷兩位行人,他也立即陪同傷者到醫院檢查處理,對此意外事故深感歉意,今後會更加小心謹慎,並對傷者負擔全部責任。」

該起「立委撞行人」的新聞事件,迅速在PTT上掀起網友討論,有網友直批「賴士葆該請辭謝罪,不要臉的老三寶」、「老藍男不意外,這咖什麼時候要滾」、「該下臺」、「還不退休嗎?」;更有網友質疑,連立法委員自己都帶頭違規,真的太誇張,大酸「馬路三葆」,不配立委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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