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台開公司於民國109年間疑因財務困難,向民間借款新台幣2億餘元,但於110年的財務報表中並未以借款方式認列,而是以其他方式呈現,涉嫌財報不實、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2項財報不實等罪嫌。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展開6路搜索,且約談前董事長邱復生及當時的主管等6人說明,檢察官複訊後,深夜諭令邱復生新台幣150萬元交保,並實施電子監控,且限制出境、出海,另外4名被告分別以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1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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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士為/綜合報導】台灣土地開發公司前董事長邱復生,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昨(24)天北檢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6路,搜索台開公司、邱復生住居所等6處,並約談邱復生及當時的主管等6人說明,晚間陸續移送北檢,檢方漏夜偵訊後,諭令邱復生1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電子監控。
據了解,台開公司於民國109年間疑因財務困難,向民間借款新台幣2億餘元,但於110年的財務報表中並未以借款方式認列,而是以其他方式呈現,涉嫌財報不實、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2項財報不實等罪嫌。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展開6路搜索,且約談前董事長邱復生及當時的主管等6人說明,檢察官複訊後,深夜諭令邱復生新台幣150萬元交保,並實施電子監控,且限制出境、出海,另外4名被告分別以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1人請回。